各基层党组织、各部门:
2023年清明节将至,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清廉学校创建工作要求,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转作风树新风,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注重廉洁行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杜绝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加强公车管理,严禁使用公车进行私人祭祀扫墓;严禁借祭奠活动公款吃喝、绕道踏青和寻亲访友;严禁以祭扫为名搞大操大办、讲排场、比阔气的铺张浪费等违规违纪行为。
二、倡导文明风尚。祭扫期间,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坚持绿色生态文明观,不做污染环境、影响他人生活的行为,努力营造文明祭扫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第一层监督”和监督的再监督。各基层党组织要将文明、廉洁、绿色祭扫的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强化全体党员的纪律和作风意识;要做好主体责任的“第一层监督”职责,并形成妥善记录;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加强管控,对可能存在的问题咬耳扯袖。
学校纪委将在清明节后对各基层党组织的传达和提醒情况进行逐一核实;对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严查严办、快查快办;对于未能有效传达要求、缺失“第一层监督”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以实际行动坚决落实上级纪委对于当前党风廉政建设长管长严、真管真严、越管越严的部署,维护党的纪律和权威。
校纪委将在节日期间强化监督检查,畅通监督渠道,对节日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严办快查,坚决以“零容忍”态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监督举报电话:0371-67674258
举报邮箱:hnyyjc@163.com
2023年4月3日